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诚信企业资质查询
信用档案号:
信用企业名:
丹东市正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企业失信信息
失信信用信息类型
警示信用信息
失信信用信息详细分类
法院认定的被执行人的严重失信行为记录
信息报送单位
辽宁省信用中心
发布时间
2014-05-29
案号
(2011)安法执字第00473号
性别
年龄
组织机构代码
661233143
企业法人姓名
周民
执行法院
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
地域名称
辽宁
执行依据文号
(2011)振安民一初字第00054号民事判决书
作出执行依据单位
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民事三庭
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
被告丹东市正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陈利借款20万元及利息(自2011年3月22 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)。
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
全部未履行
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
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
发布时间
2014/1/6 10:47
立案时间
2011/5/23
信息自采来源
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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